1、由基层工会向高新区总工会上报相关改选请示(详见模板);
2、另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工会名称变更需加附企业最近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单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3、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4、经西安高新区总工会研究通过,下发批文,工会即告改选完成,基层工会名称变更的企业需依据批文自行刻制最新工会公章。
5、工会各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及选举请详见基层工会选举工作条例(高新区党群之声网工会栏目,网址http://dqzs.xdz.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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